南紡 會計師報告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南紡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
、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
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
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
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
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
間財務報表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
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8,852,244仟元及新台幣7,122,072仟元,分別占合併
資產總額之17.68%及14.10%;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968,197仟元及新台幣1,985,975
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8.66%及8.85%;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
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69,323仟元及新台幣(80,773)
仟元暨新台幣369,303仟元及新台幣154,031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51.39%及
(33.85%)暨1,831.50%及10.75%。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八)所述,南紡集團部分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據該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9,811仟元及新台幣(2,927)仟元暨新台幣13,555仟元
及新台幣(1,294)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2.98%及(1.23%)暨67.22%及(0.09%),
其相關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餘額分別為新台幣301,153仟元及
新台幣195,579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為0.60%及0.39%。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及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之財務報表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
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
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南紡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民國
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永智
會計師
林姿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50029592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2)台財證(六)第44927 號
中 華 民 國 1 1 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