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電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
、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
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
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
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
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財務報表及
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各該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該等
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10,877仟元及225,545仟
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3.41%及4.47%,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8,268仟元及11,769仟元,各
占合併負債總額之0.23%及0.43%,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民國一一
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019)仟元、(8,937)
仟元、(8,573)仟元及(15,414)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4.62%、27.34%、5.80%及16.34%
;另附註六(七)所述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
187,404仟元及231,309仟元,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民國一一二
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4,381仟元、(4,073)仟元、8,235仟元及(8,286)仟元,係以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
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
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
製,致無法允當表達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之合
併財務狀況,與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
現金流量之情事。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張書成


會 計 師:許坤錫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74537號
(80)台財證(一)第51636號

中 華 民 國  一一二 年  八  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