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  言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成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
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
國112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2及111年
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  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第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
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
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
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  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並
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
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可成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
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
以及民國112及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之情事。
其他事項
列入可成集團民國111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及民國112及111
年第2季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子公司可耀公司、益盛公司、益德公司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邦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核閱,
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核閱。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作成之結論,
有關可耀公司、益盛公司及益德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及邦特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前述子公
司民國111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民國111年4月
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分別占合
併綜合損益之0.3%及(0.4%)。前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112年及111年6
月30日之投資金額分別為446,694千元及409,054千元,皆占合併資產總額
0.2%,以及民國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
30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16,836千元及31,088千元,分別
佔合併綜合損益0.3%及0.4%。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廖 鴻 儒 會 計 師 李 季 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652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