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  言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
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
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
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  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
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
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
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
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
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5,181,759仟元及新台幣5,094,334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0.50%及10.70%;
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527,909仟元及新台幣543,122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
1.94%及2.13%;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
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6,229)仟元、114仟元、(36,915)
仟元及332,331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14.51%)、(0.02%)、(13.72%)及
1,243.61%。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四所述,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1,553,513仟元及新台幣1,686,913仟元與民國112年及111年4
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計新台幣(34,656)仟元、2,522仟元、(38,072)仟元及48,101
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另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三七揭露所述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其與前述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有關之資訊亦
未經會計師核閱。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之非重要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之
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
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
達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黃堯麟
會 計 師周仕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04806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89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