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百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 言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遠百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
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2年及
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
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 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
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
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
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
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
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049,454仟元及3,455,340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
額之3.37%及2.85%;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171,833仟元及2,329,260仟
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2.73%及2.82%;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
6月30日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43,410仟元及(68,337)仟元,分別占綜合
損益總額之3.51%及16.74%;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
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222,125仟元及129,031仟元,分別占綜合損益總額之
8.63%及17.41%;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
30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9,561,185仟元及9,831,974仟元,
及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1,368)仟元及(188,828)仟元;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
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50,968仟元及(200,383)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
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暨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三所述轉投資
事業之相關資訊,其與前述非重要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有關之資訊亦未經會
計師核閱。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被
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
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遠百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
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
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邵 志 明 會 計 師 黃 國 寧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