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 會計師報告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台化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
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
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併權益變動
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
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
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
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
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及六(七)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
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公司民國112年及111
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95,106,512仟元及新台幣101,
544,965仟元,皆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7%;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2,150,783仟元及新台
幣23,020,707仟元,皆占合併負債總額之12%;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含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之份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利益新台幣79,160
仟元、損失新台幣619,536仟元、損失新台幣475,464仟元及利益新台幣1,129,179仟元,
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2%)、7%、(5%)及32%。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除保留結論之
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
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台化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
併財務狀況,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核閱
列入台化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
計師核閱,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核閱。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出具之核閱
報告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民國112年
及111年6月30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75,659,678仟元及81,79
2,565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4%及13%,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
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對前述公司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損失新台幣185,994
仟元、利益新台幣1,499,329仟元、利益新台幣2,868,302仟元及利益新台幣4,454,882仟
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之4%、(17%)、32%及125%。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阮呂曼玉
會計師
吳漢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58257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90)台財證(六)字第157088號

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