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鵬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  言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
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
月30日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
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
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
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  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
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
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
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非
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
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661,667仟元及906,583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
總額之3.21%及4.33%;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68,175仟元及320,203仟元,
分別佔合併負債總額之0.66%及3.11%;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
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
別為新台幣利益3,732仟元、利益52,502仟元、利益10,612仟元及利益25,242仟元,
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3.48%、(172.1)%、11.46%及64.22%。又如合併
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述,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
年6月30日採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2,110,292仟元及1,936,773仟元,佔合併
總資產之10.23%及9.24%。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
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綜合損益之
份額分別為新台幣利益20,705仟元、損失3,192仟元、利益54,076仟元及利益12,977
仟元,係以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
權益法認列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告可能有
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
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
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
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吳 恪 昌 會 計 師 洪 國 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