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泰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與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
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
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
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
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
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與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6041號


羅 文 振

會 計 師:

黃 宇 廷


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