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崴 會計師報告


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正崴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
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
、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
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
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
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
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
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
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
同期間財務報表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核閱,係依據各該公司同期自
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該等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
分別為新台幣18,638,595 仟元及新台幣24,499,230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20.97%
及25.96%;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991,345仟元及新台幣6,636,694仟元,分別占合併
負債總額之9.10%及11.23%;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
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益(損)總額分別為新台幣(57,246)仟元、新台幣(187,009)仟元、
新台幣(822,160)仟元及新台幣(171,745)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益(損)總額之82.02%、(
61.08%)、108.29%及(12.75%)。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九)所述,正崴集團民國112
年及111年6月30日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所認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之份額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予以評價及揭露。截至民
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止,其相關採用權益法投資之餘額分別為新台幣4,996,498仟元
及新台幣3,740,460仟元,其他非流動負債之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22,647 仟元及新台幣
22,272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5.62%及3.96%及合併負債總額之0.04%及0.04%;民
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所認列採用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1,709仟元、新台幣33,245仟元、新
台幣53,826仟元及新台幣60,207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31.11%)、10.86%、
(7.09%)及4.47%。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權益法之投
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
正崴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
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
6月30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
會計師
梁益彰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5)台財證(六)第68700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70303009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