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鋐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2年及民國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
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2年及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
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
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
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
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
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
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3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
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民國111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12,192,914仟元及11,861,447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20%及20%;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
幣6,878,335仟元及7,116,293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17%及16%;其民國11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111年1月1日至
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09,351)仟元、(339,449)仟元、(190,245)仟元及
(498,897)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12%)、(34%)、(10%)及(20%)。另,如合併財
務報表附註(六).9所述,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2年及民國111年6月30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289,249仟元及233,931仟元,民國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相關
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6,167仟元、9,382仟元、40,287
仟元及5,668仟元,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6,748)
仟元、(4,291)仟元、(5,358)仟元及(4,028)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揭露前述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
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被投
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及相關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
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
當表達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2年6月30日及民國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
狀況、民國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與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30
日及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111年
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六第0970038990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2201號

                   陳政初
               會計師:
                洪國森

               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