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 會計師報告


前 言
  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立德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
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
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
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
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 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
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
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
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
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計新台幣
608,607仟元及新台幣500,251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4.89%及10.68%;負債總額
分別計新台幣231,894仟元及新台幣411,972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8.96%及12.59%
;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
益分別計新台幣7,800仟元、新台幣(18,271)仟元、新台幣6,828仟元及新台幣(20,213)
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之(88.74)%、37.15%、105.65%及24.20%。另如合併財務報表
附註十四所述,立德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計新台幣
31,462仟元及新台幣19,137仟元,暨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112年
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計新台幣(120)仟元、新台幣(2,378)
仟元、新台幣(658)仟元及新台幣(3,274)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
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
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立德集團民國112年及111
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
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廖婉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28123號
會 計 師:
      謝建新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民 國 一一二 年 八 月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