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科 會計師報告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

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

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七(三)7.(10)所述,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二

月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換框架協議及進行

股份轉換案,並於民國一○五年二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

司簽署正式股份轉換契約,簽署雙方應依該股份轉換契約之規定進行股份轉換,於特定條

件成就後,將由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且流

通在外之普通股股份,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成為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

百持股之子公司,並自台灣證交所下市,華亞科技股份公司預計將於民國一

○五年年中完成該股份轉換案。

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分別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吳秋華

陳秀蘭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7866號

民 國 一○五 年 二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