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  言
  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
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12年及111
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
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  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
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
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
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
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
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333,220仟元及新台幣471,753仟元,分別占合併資
產總額之9.78%及4.48%;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361,558仟元及新台幣
125,474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5.26%及2.19%;其民國112年及111
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
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9,116仟元、新台幣48,089仟元、新台幣63,106仟
元及新台幣69,957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3.96%、44.83%、8.63%
及19.34%。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141,422仟元及102,525仟元,民國112年及
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分別為新台幣2,316仟元、2,953仟元、2,406仟元及4,622
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被
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
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111年4
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
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曾 建 銘 會 計 師 王 攀 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