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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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標的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
中文簡稱 | 櫃買選擇權(櫃買買權、櫃買賣權) |
英文代碼 | GTO |
履約型態 | 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
契約乘數 | 指數每點新臺幣1,000元 |
到期月份 |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五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
履約價格間距 | 履約價格未達150點:近月契約為2.5點,季月契約為5點 履約價格150點以上,未達400點:近月契約為5點,季月契約為10點 履約價格400點以上,未達600點:近月契約為10點,季月契約為20點 履約價格600點以上:近月契約為20點,季月契約為40點 |
契約序列 | 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以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價為基準,向下取最接近之履約價格間距倍數為履約價格推出一個序列,另以此履約價格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交易月份起之三個連續近月契約,上下各推出五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接續之二個季月契約,上下各推出三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 契約存續期間,於到期日五個營業日之前,遇下列情形時,即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 1. 當近月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不足五個時,於次一營業日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達五個為止。 2. 當季月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不足三個時,於次一營業日即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達三個為止。 |
權利金報價單位 | 報價未滿0.5點:0.005點(5元) 報價0.5點以上,未滿2.5點:0.025點(25元) 報價2.5點以上,未滿25點:0.05點(50元) 報價25點以上,未滿50點:0.25點(250元) 報價50點以上:0.50點(500元) |
每日漲跌幅 |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交易日收盤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7%為限 |
部位限制 |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了結部位總和,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所謂同一方未了結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 |
交易時間 | 本契約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 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該到期月份契約之最後交易日時間為08:45~13:30) |
最後交易日 |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 |
到期日 | 同最後交易日 |
稅率 | 稅率千分之ㄧ |
到期結算價 | 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
交割方式 | 符合本公司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