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投顧 會計師報告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6月30日及108年12月31日、6月30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民國109年及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
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
務報導」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6月30日及108年12月31
日、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民國109年及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
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
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第
二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
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經紀手續費收入認列
事項說明
  有關經紀手續費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四);經紀手續費收入之會
計項目說明,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二十一),民國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經紀手續費收入金額為
新臺幣623,323千元。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收取之經紀手續費,係依委託人委託買賣有價證
券金額及申報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備查之費率計列,由於金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影響致
為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經紀手續費收入列為上半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1.瞭解及評估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入認列之相關流程及控制之適當性。
2.抽核測試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之各類交易報表及憑證。
3.抽核測試經紀手續費收入及其折讓金額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9年及108年上半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第一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
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
 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第一金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
 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
 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第一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
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
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
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
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
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紀淑梅
    周建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40007398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95577號
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
名稱 指數 漲跌 漲% 時間
集中加權 9663.63 -44.43 -0.46 13:33
不含電子 12086.68 -87.34 -0.72 13:33
不含金融 8170.70 -34.50 -0.42 13:33
台灣50指數 4882.00 -79.00 -1.59 13:30
集中電子 428.76 -1.14 -0.27 13:33
集中金融 1113.29 -7.72 -0.69 13:33
店頭指數 118.60 0.77 0.65 13:33
不含金融 182.00 1.31 0.72 13:33
名稱 指數 漲跌 漲% 時間
台指期近1 10677.0 154.0 1.46 13:44
電子指數 428.8 -1.1 -0.27 13:30
台電指近1 435.3 7.1 1.66 13:44
金融指數 1113.3 -7.7 -0.69 13:30
台金指近1 1243.0 9.8 0.79 13:44
小台指近1 10678.0 155.0 1.47 13:45
名稱 成交 漲跌 漲% 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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