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台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5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
核結果出具報告。至於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
計師查核, 並於民國105年 3月22日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
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
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
狀況, 暨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5年度發生淨損達297,770仟元, 民國105年12月31日之流動
負債為4,839,898仟元, 流動資產為251,550仟元, 其流動比率為 5%。又如財務報表附註
六(十一)及十二(十一)所述公司無法償還已到期之借款, 公司管理階層雖已於附註十二
(十一)說明欲採行之對策, 惟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疑慮。第一段所述民國105年度個
體財務報告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 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黃 鈴 雯
會計師: 李 青 霖
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民國106 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