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興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
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年興紡織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
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
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
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
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
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及重大會計估計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
(十二)及附註五。應收帳款餘額的詳細內容,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十一。
事項之說明
  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係管理階層針對逾期及其他已知存有特定風險之帳
款,以主觀之判斷估計未來現金流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資產之帳面
金額,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考量其涉及管理階層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
因是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查核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應收帳款收款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測試年底應收帳款帳齡之正確性,並比較及分析前後期帳齡分布之差異
及呆帳沖銷情形。
3. 檢視管理階層對於應收帳款屬性之分類是否正確,並評估呆帳政策提列
比率之合理性,據以核算減損損失提列之適足性,再透過抽核期後收款,
確認流通在外帳款之收回可能性。
存貨之減損評估
  有關存貨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及重大會計估計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六)
及附註五;存貨餘額的詳細內容,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十二。
事項之說明
  存貨減損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當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
時,需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考量其涉及管理階層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
因是存貨減損評估之查核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減損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於年底進行存貨抽盤,以確認並評估存貨是否存在過時或毀損之情事。
3. 測試年底存貨庫齡資料之正確性及評估管理當局估計存貨跌價及呆滯損
失政策之合理性,並抽核淨變現價值之有關資料據以核算存貨跌價及呆
滯損失之適足性。
處分子公司及其相關淨資產及業務
  有關處分子公司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四);列入合併財務報
表之子公司,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十三。
事項之說明
  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處分部分子公司及
其相關淨資產及業務,請詳財務報表附註二六。上述交易之處分價款及處分
損益係屬重大,是以列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取得董事會會議紀錄,檢視處分交易係符合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
處理程序,確認處分子公司及其相關淨資產及業務係依相關程序執行。
2. 評估該股權交易之會計處理,並取得處分相關合約及協議文件,核對交
易合約、交易憑證及收款紀錄,並測試處分投資交易認列損益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
  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6及105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年興紡織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
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
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
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
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
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
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
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
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
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
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
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江  明  南       會 計 師  葉  淑  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50024633號       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652號    


中   華   民   國  一○七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名稱 指數 漲跌 漲% 時間
集中加權 9663.63 -44.43 -0.46 13:33
不含電子 12086.68 -87.34 -0.72 13:33
不含金融 8170.70 -34.50 -0.42 13:33
台灣50指數 4882.00 -79.00 -1.59 13:30
集中電子 428.76 -1.14 -0.27 13:33
集中金融 1113.29 -7.72 -0.69 13:33
店頭指數 118.60 0.77 0.65 13:33
不含金融 182.00 1.31 0.72 13:33
名稱 指數 漲跌 漲% 時間
台指期近1 10677.0 154.0 1.46 13:44
電子指數 428.8 -1.1 -0.27 13:30
台電指近1 435.3 7.1 1.66 13:44
金融指數 1113.3 -7.7 -0.69 13:30
台金指近1 1243.0 9.8 0.79 13:44
小台指近1 10678.0 155.0 1.47 13:45
名稱 成交 漲跌 漲% 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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