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
為根據查核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財產保險業財務
業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
允當表達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採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並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
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
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以及其他相關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文。
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
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
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林文欽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會 計 師洪國田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