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 會計師報告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民國100年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民國1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
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民國100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1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及民國1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公營時期起受託代辦工業區之開發業務,其各項開發
費用依約由公司代為墊付,並於土地出售時歸墊。民國101年度增加之代墊款計新台幣1,
838,096仟元,收回之代墊款項計新台幣1,463,967仟元,截至民國101年12月31日止,尚
未收回之代墊款項總額為新台幣7,381,473仟元。管理階層已於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敘明
相關經營方針,積極向相關政府機關協調儘速收回上開代墊款項。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1年度及10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照明
會計師
王輝賢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5)台財證(六)第65945號
(81)台財證(六)第33095號
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