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證券 會計師報告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上開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陽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
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
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
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應收證券融資款減損評估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應收證券融資款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五)金融資
產之減損。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辦有價證券融資買賣業務時,對其客戶提供融通資金買進股票的服務
,融資人雖以融資買入之全部股票作為擔保,但股市易受國際經濟等因素影響而發生鉅烈變動
,若融資股票跌幅過鉅將使融資款存有減損之風險,且應收證券融資款金額545,764元佔資產
總額51%,因此,本會計師認為應收證券融資款減損評估,係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測試整體應收融資款控制操作有效性,包含融資款紀錄及擔保品紀錄及價值變動計算評估。
2.取得應收證券融資款之明細表,並針對評估擔保品可能變動的商業因素加以瞭解及評估。
3.評估減損認列政策合理性及相關資訊是否適當揭露。
4.檢視期後應收證券融資款償還情形及擔保品價值變動狀況。
收入認列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收入認列。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辦有價證券融資買賣業務時,對其客戶提供融通資金買進股票的服務,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融資人於交易期間依融資利率收取利息,因交易金額及數量龐大,陽
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權責基礎估列利息收入,因此存有利息收入估列是否正確之風險,且屬
財務報告重要收入之一,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利息收入認列,係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取得並瞭解公司有提供客戶融通資金之計息政策及其合理性。
2.測試整體融資款控制操作有效性包含計息方式、紀錄及計算等。
3.取得公司應收利息計算明細,並就計息本金與應收證券融資款核對。
4.針對利息收入進行分析性複核。
其他事項
上開財務報告之被投資公司中,有關陽信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
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陽信人身
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05年12月
31日對陽信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95,582仟元,占資產總額
12%,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為
新台幣44,421仟元,占稅前淨利157%。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
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
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或
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
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
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
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
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陽信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告使用者注
意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
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
易及事件。
6.對於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核
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
查核過程中所辦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
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
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丁 鴻 勛
會計師:
周 銀 來
核准文號:(83)台財證(六)第12338號
(80)台財證(六)第53585號
民 國 107 年 3 月 14 日
名稱 指數 漲跌 漲% 時間
集中加權 9663.63 -44.43 -0.46 13:33
不含電子 12086.68 -87.34 -0.72 13:33
不含金融 8170.70 -34.50 -0.42 13:33
台灣50指數 4882.00 -79.00 -1.59 13:30
集中電子 428.76 -1.14 -0.27 13:33
集中金融 1113.29 -7.72 -0.69 13:33
店頭指數 118.60 0.77 0.65 13:33
不含金融 182.00 1.31 0.72 13:33
名稱 指數 漲跌 漲% 時間
台指期近1 10677.0 154.0 1.46 13:44
電子指數 428.8 -1.1 -0.27 13:30
台電指近1 435.3 7.1 1.66 13:44
金融指數 1113.3 -7.7 -0.69 13:30
台金指近1 1243.0 9.8 0.79 13:44
小台指近1 10678.0 155.0 1.47 13:45
名稱 成交 漲跌 漲% 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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